一段時間以來,廣西賀州華安汽運公司客運公司的車主李榮明發覺,他經營的賀州至東莞的班車進站報班前又多了一項手續“派車單”。如沒有“派車單”,車站安檢員就不幫進行安檢,汽車客運站拒絕其進站。從2013年7月1日開始,賀州市運管處在全市所有10家客運企業全面推行“派車單”制度,并首次將駕駛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列入了安檢項目。一舉轉變了原客運企業把安全制度和措施辦法掛在墻上、嘴上,出了事故推卸責任的做法,有效地預防了道路運輸事故的發生。
據了解,“派車單”管理涵蓋了營運客車日常安全檢查的12項內容,明確規定旅客運輸企業必須指定專人對客車技術性能進行安檢,安檢合格的簽發“派車單”進站報班,再由客運汽車站安檢員對進站客車進行復檢,檢查合格后準予報班登記,收回“派車單”留存歸檔,向客車出具《營運客車出站查驗單》。無企業簽發“派車單”的客車,汽車客運站拒絕其進站。
“派車單”制度工作啟動以來,賀州市運管處召集了各縣運管所分管所長、相關客運企業負責人、全市三級及以上客運站站長,以及處、所駐站辦、市處客運科相關人員參加了學習。并組織專人到各客運企業宣貫和檢查落實情況;同時要求全市各客運站要進一步規范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客運站設置例檢場所,營運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安全例檢,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自簽發時起,24小時內報班有效。此外,督促各客運站進一步規范營運客車出站檢查工作。出站檢查工作人員配備應與客運站業務規模相適應。出站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出站客車報班手續是否完備、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清點客車載客人數、檢查安全帶系扣情況等。出站登記表保存期不少于3個月。市運管處、各縣運管所將不定期檢查對本轄區客運站客車出站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