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正式對外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市場準入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3〕44號)(以下簡稱44號文),再度重申設立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需要5000萬元,同時降低汽車相關企業設立公司的門檻至不低于1000萬元,以鼓勵汽車相關企業從事保險業務。
卡車經銷商大多專注于賣車
● 鼓勵保險代理專業化
事實上,這不是保監會第一次發文支持汽車相關企業從事保險代理業務。2012年以來,為規范保險代理市場,建立健全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成為保監會的一項重要工作。針對問題比較突出的兼業代理機構、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監會先后下發《關于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和部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市場準入許可工作的通知》(保監中介〔2012〕32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準入的通知》(保監中介〔2012〕693號)。
先是暫停了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許可,以及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資格核準,后又暫停了部分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許可。693號文特別將汽車生產、銷售和維修企業投資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以上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排除在停止受理設立許可之列。
2012年9月14日,保監會針對汽車相關企業發布《關于支持汽車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2〕82號),鼓勵和支持汽車企業開展汽車保險業務。
在經歷了“暫停準入”和“規范市場”等政策約一年時間后,近日,保監會發布《關于修改〈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保監會令2013年第6號)、《關于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保監會令2013年第7號)的兩個《決定》,將新設的保險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提高到5000萬元。
同時印發的44號文則進一步明確,允許汽車相關企業設立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00萬元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對汽車相關企業從事保險專業代理的支持可見一斑。
“推動汽車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有利于促進汽車保險中介服務規范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有利于防范經營風險,規范市場秩序,有利于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有業內專家表示。汽車企業兼業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存在著日益突出的管理混亂、專業能力低下、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違規問題,保監會此番動作也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的專業化。
● 生產企業興趣不大
44號文第(三)條規定:汽車生產、銷售、維修和運輸等相關汽車企業,為實行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投資設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經營區域僅限于注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且公司名稱應當包含“汽車保險銷售”或“汽車保險代理”字樣。這意味著整車廠、經銷商、維修廠等企業均可以投資保險專業代理領域。
“中通不做保險代理業務。銷售出去的新車只在客戶接車回去的路上需要購買車輛保險,合作保險公司在我們這里有設點辦公,客戶在它們那里購買。”中通客車品牌文化部部長李篤生告訴《商用汽車新聞》記者,他同時表示,其他客車企業應該也都是僅與保險公司就接車方面有保險上的業務合作關系,一般不從事保險代理。上汽依維柯紅巖相關人士也表示,紅巖公司也沒有保險代理業務,據他所知,卡車生產企業從事該項業務的也不多。
整車生產企業少有涉及保險代理與該業務與整車廠“離得有點遠”、直接關聯不多有關。“客車業務量本來也不大,客戶提車時需要購買的保險費用也很少,即便我們提供全部免掉的政策,對客戶來說也沒多少費用,對銷售和維持客戶不會有什么幫助。”李篤生解釋說。對于保監會鼓勵車企從事保險代理的新政,多數客車企業也并不關注且興趣不大,因為“業務量太小”。
而對于卡車制造商來說,卡車銷售通常是通過經銷商賣給客戶,整車廠只接訂單,車交給用戶和辦理上牌、保險等手續通常在經銷商處完成。同樣不直接接觸保險環節,若從事保險代理則相當于涉足其他領域,因此對專業保險代理興趣也不大。“這一塊其實跟整車廠關系不大,它們如果真有興趣,可以直接投資成立保險代理公司。”河北同力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溫善分析說。
[!--empirenews.page--] ● 經銷商、用戶涉足便利
“我們在各地的經銷商也不會做(這塊業務),因為他們那邊的量更少,沒辦法做。據我所知,客車用戶做這項業務的也不多,假如客運企業的車比較多,每年的保險量比較大,一般都是組織招標來選擇保險公司,自己肯定不會涉足。”李篤生說,客車每年的總銷量并不如卡車和小轎車那么大,客車經銷商每年的量更少,保險代理不足以吸引他們去做。
而卡車經銷商由于直接與大量的卡車用戶接觸,且卡車用戶購車使用分期付款等金融工具較為普遍,而多數經銷商均提供這一服務,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具備便利條件,因此多數都涉足這一領域。
“經銷商一般都做保險業務,有的跟廠家合作,有的跟銀行合作從事汽車金融業務。而分期付款等汽車金融業務必然涉及到保險,因此,經銷商做保險就是順手的事兒。通常跟保險公司都有合作,相當于保險公司在經銷商處設了個辦事處,而且能從中獲取利潤,差不多是白撿的業務,不做白不做。”張溫善介紹說。
44號文第(五)條明確:鐵路、旅游、交通運輸、銀行、郵政等企業為實行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投資設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可參照本通知第三項規定執行。這意味著,道路運輸企業從事保險專業代理業務的門檻同樣放低至不低于1000萬元。對于目前舉步維艱、正處于經營轉型期、尋求轉型突破的客貨運企業,尤其是客運企業來說,這不失為可考慮發展的一項業務。
“貨運企業也有做保險代理的,畢竟現在的保險業務基本上是無孔不入,只要有利益在里面,大家就愿意去做。”張溫善說。作為汽車用戶,客貨運企業都涉及為自己的車輛定期上保險的問題,與保險公司接觸較多,但是否涉足保險代理則與各企業的經營策略或戰略規劃有關。
“運發集團的發展思路是將客貨運輸這一主業做專、做強,因此不會輕易涉足其他領域。”深圳市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資產機務部部長于懷勇說,公司目前并未有向保險代理等其他領域發展的規劃。山東交運集團副總工程師王國勛則介紹,集團兩三年前就成立了專門的保險代理公司,將業務領域拓展到了保險代理方面。
● 多元化經營的方向之一
“我聽說過44號文,可能是通過規范保險代理來鼓勵更多企業轉向專業化代理。”張溫善說。他表示,保險代理分為專業代理和兼業代理兩類,兼業代理門檻相對較低,只需要取得保監會的資質許可即可,且對于經銷商來說汽車銷售才是主業,保險代理只是“捎帶做一下”。
據張溫善介紹,在保監會未規范保險代理業務之前,兼業證的報批很容易,條件也不高,設立相應的機構和公司也沒有5000萬元的門檻,因此多數經銷商都是采用兼業代理形式,“沒必要做專業的,資金量大而且手續也麻煩些”。
“現在保監會對兼業證的審批嚴格了,而如果沒有兼業資質,做保險代理要通過別人去做,首先在代理費上就不太容易操作。如果成立公司從事專業代理,相當于直接走就行,會省事很多。”張溫善分析說。
因此在保監會提高保險代理整體門檻的情況下,44號文將汽車業專業保險代理進入門檻降至1000萬元具備一定的吸引力。“保監會的意思是逐漸形成保險公司制定產品,業務銷售、產品銷售交給其他人做,行業管理更完善?,F在汽車銷售越來越難做,注冊資本降低相當于給大家提供了一個新的投資渠道。”張溫善說,他有考慮將來進入保險專業代理領域的想法,“不管是業務發展需要,或是尋找新的投資方向、進行多元化經營也好,都是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