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近日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增加一條條款引發質疑,那就是“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這意味著,從去年開始實施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客車高速公路通行費,將并不是免費的午餐,將可以通過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來彌補。這一有重要利益關系的條例變動,也成為眾多車主關注的焦點話題。
網易汽車社區上展開的調查:“高速公路應延長收費期嗎?”在短時間內獲得車主及汽車愛好者的廣泛關注和熱烈參與,調查結果更是一邊倒。在調查中,只有3.0%的投票者認為“沒有免費的午餐,要看怎樣延期”,以及3.27%的投票者認為“延期不合理也損害部分車主的利益”,而有93.73%的投票者都選擇“應盡早還公路姓‘公’的本色”這一選項。
出現這一結果并不奇怪。去年8月,國務院批復了交通運輸部等部委制定的《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這一新政策也曾引發廣泛討論,部分意見認為不能以行政指令介入高速公路的正常經營。但這一政策契合了此前一些公路亂收費或延期收費的背景,給予車主實惠,也激發了假期內需,因此不失為一個好政策。它更重要的是展露出“盡早還公路姓‘公’本色”這一政策導向和公眾期待。而此次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期條款的提出,則明顯違背這一政策和公眾心理。因此投票者認為不存在討論怎樣延期的問題,而是應該及早減少包括高速公路收費等車主負擔。
實際上,從重大政策的決策流程看,先實施優惠政策,再提議補償的做法也明顯存在科學性和民主性的缺陷。由于假節日免費通行只限于小轎車,延長高速公路收費則會涉及所有車輛,因此也存在不公平的地方。有經濟學家更直言這樣的做法有“國家請客,公眾買單”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