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機公司5月10日發布《關于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四排放標準的通知》,要求按照《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方法》(GB17691-2005),經請示工信息部同意,決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申報重型柴油車產品均應符合國四排放標準,并停止受理國三重型柴油車新產品。我們點評如下:7月1日才停止工信部老產品公告申報,國IV 排放實施已經延期。
從法規推進的順序來看,國4排放法規要實施,首先是工信部國3排放產品停止申報公告,然后國3產品的生產停止,最后才是銷售停止。考慮到剛申報的產品若立即停止銷售會形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因此,國3產品的銷售停止時間較公告停止申報時間勢必應該有一段時間間隔,因此,市場預期的7月1日國3產品停止銷售事實上已經落空。
國IV排放實施日期不會間隔太久,14年1月或7月可能性較大。
工信部國3公告目錄停止申報,意味著國4排放法規即將全面實施。背后的政策邏輯在于,一旦新產品停止申報,而市場需求又在變化,容易出現生產和銷售脫節的現象,因此GB17691-2005規定中間的間隔是12個月,而參考國2升級國3的實際進程來看,07-08年國2升級國3從工信部公告停止申報至銷售停止,大約是9-10個月。因此,我們估計2014年1月1日至7月1日間全面實施國4排放的概率較大,媒體報道的2015年1月1日實施、個別企業已經接到通知,我們認為可能性不大,或屬于誤傳。但若中重卡行業進一步下滑,國Ⅳ排放標準有大幅推遲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