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黑龍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水平,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省環保廳和省公安廳日前聯合下發文件,就黑龍江省外地轉入機動車輛管理進行嚴格規定。
文件指出,轉入本地區的機動車,要參照執行國家新車規定的階段標準,即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階段)》、《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Ⅲ,Ⅳ,Ⅴ階段)》中第四階段控制要求(簡稱“國四標準”,車用壓燃式發動機與汽車現執行“國三標準”,于7月1日起執行“國四標準”)。
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嚴格審核轉入本地區的機動車輛,確保轉入車輛達到排放階段要求,并經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后,辦理轉入手續。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強轄區內環檢機構的日常管理,嚴格檢驗要求轉入本地區的外地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并協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外地轉入車輛的審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