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兩會的召開,新能源汽車的話題再度升溫。有媒體報道稱,兩會后,新能源補貼政策將會統一各地方政府的補貼,破解困擾新能源車發展的地方保護色彩,改變各地補貼額度不一、各自為政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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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能源汽車推廣上,價格成本一直被視為私人購買的最大障礙。而新能源汽車采 購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各地政府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不對外地車企開放,也讓不少品牌難以享受到地方補貼,造成目前新能源車市場發展停滯的尷尬。
實際上,自2012年7月國家出臺《規劃》后,各地政府紛紛推出了有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具體細則,各大車企也在逐步加大新能源汽車投入。但由于各個地方對新能源車的補貼范圍僅限于當地企業,因此很多國內車企的新能源車在發展過程中,基本成了在當地“自產自銷”。
由此可見,各地方之間的補貼鴻溝不能打通,就沒法討論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問題。按理說,中國各個省份的情況千差萬別,對本地區所制造的產品存在著適度的優先,自然是誰都可以理解的。然而,這一思路卻也促成了各地主管部門有意無意間對外豎起了地方保護壁壘,如此就阻礙了新能源車的大流通。
有業內人士指出,作為國內不斷被詬病的地方保護,通常情況下是各個地方為了有利于自家門前的汽車企業,而采取的相應保護措施。尤其是在國內沒有相應的立法規范這些問題的時候,很多地方就會在各種情況下,形成有意無意的地方保護。最明顯的就在于,政府采購的目標偏移以及有意限制他方產品的進入,讓新能源車在不同的市場無法具備價格上的競爭力。
所以,要想解決地方保護對于新能源汽車的影響,不但需要在這些問題上早日進行法律層面的規范,更需要引導地方扶持本地汽車企業做強做大。只有打破了地方壁壘,統一地方政府的補貼額度,才能在整體上有力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