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各地出現的校車事故牽動了無數家長的心。記者2013年2月19日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由海南省公安廳牽頭,省教育廳等部門配合起草的海南省《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已形成初稿,即將出臺。
據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盧方洪介紹,該實施辦法將進一步明確校車標準、乘車安全、校車使用許可等,以確保學生的乘車安全。
海南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在辦法未出臺之前,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抓緊制訂過渡期學生交通服務方案和校車服務方案,按照“保障就近入學、寄宿制學校入學、公共交通滿足入學、提供校車服務依次優先”的原則統籌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同時,要督促使用校車的學校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強化對在過渡期內仍可以作為幼兒、中小學生校車使用的非專用校車管理,特別要加強對未經審批的民辦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的管理,確保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