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網 轉載】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批復同意新龍馬汽車跨產品類別生產微型客車和發動機項目,標志著福建不能生產汽車發動機歷史的終結。
批復中明確了新龍馬項目新建微型汽車沖壓、焊接、涂裝、總裝車間和生產線,新建發動機缸體、缸蓋、曲軸、裝配車間和生產線,建設配送中心等相關配套和輔助設施,購置工藝試驗設備。
新龍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龍巖市永定縣,微車和發動機兩大項目總投資35644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33.31億元。
項目建成后將實現年產微型客車10萬輛、微型貨車5萬輛,排量1.0L和1.25L發動機30萬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