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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告清理 涉及到4萬多款商用車產品

商用車之家訊:在工信部網站公布的最新 一期《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上,被撤銷的4萬多款產品中,涵蓋了國內絕大多數商用車生產企業和專用車改裝企業,撤銷產品涵蓋貨車、客車、環衛車、運輸車、 校車等多類整車及底盤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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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車公告是主要清理對象


       工信部產業政策司發布的這份文件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規定,現將撤銷的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予以公告?!?/span>


       記者粗略統計,列入這份文件附錄中的4萬多款產品,絕大多數車型是卡、客車底盤或各類專用車,它們同屬于商用車。這就是說,此次被清理的產品基本上是商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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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此次有這么多商用車產品公告被撤銷?


       有業內專家認為,這與商用車尤 其是專用車小批量、多品種的特點有關。一款新產品上市,為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廠家往往在產品主要性能不變的情況下,提供盡可能多樣的配置。配置變化越 大,被用戶選中的幾率就越高,銷售量才有可能大。而配置有變化就要申報產品公告,這就使公告內的產品數量增多。


       另外,此次對不符合公告管理規 定的產品目錄撤銷公告,與我國車輛管理政策和產品標準有較大調整有關。一些標準進行制(修)訂,使不同階段公告產品的審查要求有所變化,一些已經不符合現 行要求的產品不能保留在公告內。如國四排放標準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不符合排放標準的國三產品就無法上公告。還有些新制定的涉及到產品技術的標 準實施,原有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就要退出公告。


現階段仍需嚴格市場管控


       除了上述原因外,還有沒有深層次的原因?


       記者從工信部相關人士處得到的答復是,清理整頓公告內產品,是行業主管部門對一段時間以來積累問題的集中處理,通過不斷進行清理、整理、規范,以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在工信部此次發布這份文件前不久,2014年12月24日,工信部還發布了《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267批)》,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進行清理。此外,該批產品公告還對多款產品宣布暫停生產和銷售。


       我國對汽車行業的準入實行嚴格 管控。從1985年起,由國家主管部門定期公布計劃內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目錄,到2001年改為實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并延續至今。從目錄管 理到公告管理,國家對汽車生產實行資質管理,對整車企業的設立及汽車項目立項進行嚴格審批,對整車產品進行強制檢驗和認證。在此后十幾年中,目錄共發布各 類車輛生產企業1164家。隨后,目錄管理制度被公告制度所取代。


       2012年7月12日,工信部印發《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隨后,工信部又發布了首批特別公示企業名單。這份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第1批)中,主要集中在商用車和改裝車領域。


今后應讓市場之手發揮作用


       在商用車行業,存在產能過剩、產品同質化、技術落后現象,專用車業尤其突出。近幾年,政府職能部門在政策上推進,以逐漸淘汰技術落后、缺乏核心技術的產品,避免產品同質化,提高產業集中度。


       業內人士認為,除了讓政府這只手發揮作用外,是否能讓市場發揮更大作用?我國汽車企業準入目前是公告制管理,就是說我國汽車產業還是政府管而不是市場管。這種以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的做法,是否需要主管部門調整和改進?


       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顧問杜 芳慈表示,汽車準入管理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依靠市場來推動行業進步。商用車,特別是改裝車本身具有小批量、多品種的特點,具有特殊用途的商用車需求越來 越大,這些車要在原有車型基礎上進行改動,依照目前的公告管理要求,都要重新申請公告。這不利于主流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創新。


       商用車企業反映,申報一個新產品公告的費用不菲,要十幾萬元。申報一系列產品的公告更是一筆很大的支出,對于實力不夠的小企業來說自然負擔很重。而對大企業來說,申報過程時間長,導致產品推遲上市是他們更關注的。


       一位商用車企業的銷售負責人 說,目前的管理方式,對于正規企業而言,有“劣幣驅除良幣”的影響。他舉例說,他們開發一款全新的卡車,從研發到上市投入的資金和精力很多?,F在一般是在 一個平臺上推出系列產品,如果這個系列的產品有改動,就要重新申請公告?!吧逃密囉脩魧囕v的要求不同,現在都為用戶提供定制化的解決方案。為了滿足用戶 需求,對產品進行適應性改進,這就不得不重新申請產品公告。而申請公告勢必延長了上市時間,在市場競爭很激烈的當下,耽誤產品上市進度意味著削弱競爭 力。”這位銷售負責人說。


       對于公告管理,杜芳慈建議,可以按平臺方式申報產品公告,在產品平臺的基礎上,允許部分產品改動,不必有一點變化就再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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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商用車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