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到訪! 專業商用車網絡媒體 為您服務
日前山西省正式印發《山西省加快推近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出臺14項政策、31項具體工作任務,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未來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多種費用優惠。
政策要求,2014年-2016年,太原、晉城市屬地范圍內的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客運與環衛、物流、機場通勤、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或更新的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40%(其中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晉中、長治、運城市上述比例不低于30%。其他城市上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省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團本部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7年后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比例。
據了解,除了對購置國家推薦的電動汽車將免征車輛購置稅和免收上牌費外,山西省還將免收新能源汽車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停車費。此外,山西還將甲醇汽車和燃氣汽車也納入到扶持范圍之內。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標注的燃氣重卡和甲醇重卡汽車,在山西省境內減半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費。這一政策近日受到證實已經開始落實,山西省此次對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不容忽視。
我們以一輛燃氣重卡從山西大同到河南省境內為例,距離約為600公里,高速費用往返在1000元左右,每月以10次往返為上限,一年的高速過路費用大概在12萬附近。此政策實施后,三年期間減半高速公路通行費,將為物流企業減少18萬的過路費用開支,無疑是給目前低迷的物流市場帶來了利好消息。
版權聲明:此文源自其它媒體,如需轉載請尊重版權并保留出處。內容若存有質量疑問請立即與本網聯系,商用車之家將盡快處理并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