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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山東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收費即將到期。這些公路是否能延期繼續收費,仍在論證中。
山東省交通廳否認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暴利”說。政府還貸公路如何避免出現“永遠還不完”,需要出臺相關的法規解釋。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山東交通部門宣布2015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
12月3日,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15條(段)即將達到收費期限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今后是否能延期繼續收費,仍在論證中,目前尚無明確結論。
計劃推遲收費時限的省份并非只有山東一省。興起于上世紀90年代的收費高速公路,即將迎來收費到期的高峰。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兩年內,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約1.6萬公里。這些道路延期收費到底合不合理、違不違法,正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現實很糾結
國家規定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但山東還有13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不能按期償還完貸款。
到2015年底,山東省境內收費期限達到或超過15年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總數將達到15條。據山東省交通廳負責人12月3日透露,2015年年底前達到收費期限的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中,能還清銀行貸款的項目只有2個,其他13個項目均不能按期償還完貸款。
15年收費期限的設定,源自2004年11月1日實施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東部地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
近年來屢屢引發爭議的達到收費期限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在《條例》施行之前就已經建成投運。按照《條例》,此類收費公路的規范,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依照《條例》規定的原則進行。
2011年6月10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實行統貸統還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其收費年限按照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的原則執行”。
據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一些早期修建的四車道高速公路為緩解擁堵已擴建為八車道,為此增加的投資已經超過最初建設成本,同時還產生了新債務,如何合理地重新核定其收費期限,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否認暴利說
目前山東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每公里年均收費約334萬元,收回建設初期投資要18—24年,收費員平均月薪約2000元。
有人認為,高速公路屬于“暴利”、高福利行業,“還不清貸款”的說法不可信。對此,山東省交通廳廳長張傳亭做了特別說明。
“山東境內所有高速公路,不論是政府還貸公路,還是經營性公路,都統一執行1998年確定的一個收費標準。以一型客車(即小型客車)為例,收費標準為每車每公里0.4元,這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1.1%。”張傳亭表示,按當時的規定,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不設固定收費期限,所以才設定了較低的收費標準。
截至2013年底,山東省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4994公里,其中政府還貸高速公路3153公里,經營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按照《條例》規定,山東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均由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管理,一線收費員工月平均收入約在2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