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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了安徽江淮汽車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淮汽車),對該通知進行解讀:
● 加裝的車型:
江淮汽車2006年11月1日以后出廠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含加油車),以車輛標牌上的“制造日期”為準。
● 加裝的規定:
按六部局的要示,對2006年11月1日后所生產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凡沒有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的,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前聯系廠家加裝緊急切斷裝置。
過期未加裝的,導致無法通過年檢、道路運輸證被注銷等風險,由用戶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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