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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今年7月1號起,實施外環內黃標車的限行措施后,上海再推嚴管措施,市交通委昨天表示,10月1號開始,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將不得在上海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執法部門將對違法行為從嚴處罰,采取對單位和責任人的“雙罰制”。
根據《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從今年10月1日起,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不得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市交通委道路運輸處處長劉斌介紹,上海集裝箱運輸行業的黃標車年底將全部退出運營,長途運輸行業還有五百輛左右黃標車也在加快淘汰工作。
今年10月1號起,對本市的黃標車不再發放道路運輸證,對外省市黃標車不予駐滬備案,對已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黃標車不予通過2014年度年審。未參加或未通過2014年度年審的車輛名單及涉及企業,全市統一通過媒體予以公告。
在法律責任上,管理部門突出“最嚴”標準,擴大行為處罰的適用范圍。市環保局污染物防治處副處長蔡智剛介紹,除了對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都要處罰外,單位的違法信息還會進入上海征信系統。
如果是個人的話,對個人來說違法上道路行駛,按照公安部門的條例,可以罰兩百,然后扣三分。對企業來說,根據大氣條例,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我們可以對企業繼續實施行政處罰,比如說對企業實施1萬到3萬的經濟處罰,可以雙軌制實施。凡是列入環保處罰的,這些信息全部都列入征信系統。
據統計,外環內黃標車的限行措施7月1號實施后,截止目前,執法部門共查處相關交通違法行為8千多起。另外,率先實施本市已投放純電動、超級電容等各類節能和新能源公交車1700多輛,明年這一數字將超過3千輛,上海還在對200輛國三排放的公交車試點加裝尾氣顆粒物捕捉器,環保部門介紹,這一裝置的顆粒物過濾效果達到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