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6月16日審議通過了《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在西安市市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將獲得財政補助,西安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國家和西安市的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根據《辦法》規(guī)定,西安市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范圍為符合國家有關公告要求且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生產的新能源汽車,西安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國家和西安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其中,純電續(xù)駛里程大于等于25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補6萬元,車長大于10米的純電動客用車最高可補助50萬元。
此前,5月19日,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原則通過了《西安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根據規(guī)定,西安市對符合規(guī)定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
根據規(guī)劃,到2015年底,西安市目標推廣新能源汽車1.1萬輛,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西安市目標建設立體充電塔4座(1600個充電車位)、地面充電站42座(2100個充電車位)、分散式充電車位7000個,建設16家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點。
公共交通方面,從2014年起,西安市新增公交車力爭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15年,新能源公交車推廣利用不低于500輛,開設10條純電動公交和混合動力公交專線。今后,新增出租車也將優(yōu)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車輛方面,西安市的公安、工商、城管等執(zhí)法用車新增和更新時,新能源汽車比例不能低于70%,到2015年,新能源公務車應用數(shù)量不低于600輛。此外,還將增加不少于200輛的新能源專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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