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全國部分地區出現為《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已撤銷許可生產的車輛辦理注冊登記現象,主要涉及重中型貨車、低平板半掛車等,嚴重危害到道路安全。為嚴查此類違法行為,馬鞍山市車管所將開展注冊登記清查行動,對我市2009年1 月1 日以后登記的重中型貨車和掛車進行排查清理,力爭從源頭上消除道路安全隱患。
針對不法人員主要采取偽造車輛合格證、偽造車輛合格證出廠日期、偽造購車發票日期等證明憑證騙領機動車牌證等手段,違規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做法,車管所嚴格審核比對信息,對辦理重中型貨車和掛車注冊登記的,嚴格依照標準檢驗,對《公告》已撤銷許可后生產、銷售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重點查驗車輛改裝、識別代號打刻部位造假以及是否按規定配置反光標識、輔助制動裝置、行駛記錄儀等安全裝備。另外,對危險貨物運輸車做好登記,要求危險貨物運輸車要安裝限速裝置,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 公里,罐式汽車和掛車的罐體上要噴涂規定標識,液體危險貨車罐車應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等。
車管所將通過信息系統比對、車輛檔案復查、路面執法檢查、事故處理調查等方式,對發現問題的移送執法部門處理,依法追究生產和銷售企業的責任,屬于車主騙領牌證的撤銷機動車登記。對通過不法手段到外地“飛行檢驗”、“飛行上牌”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人和分管領導責任。對發現與違法犯罪分子勾結、利用違規辦理機動車登記牟取利益的,一律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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